经营范围包括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招牌、字牌、灯箱、展示牌、霓虹灯、电子翻板装置、充气装置、电子显示屏、车载广告,代理报刊广告、影视、广播广告;从事建筑相关业务(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);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市场营销策划、企业管理咨询、会议服务、展览服务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】。